“嗯。”
一声娇滴滴的女人的声音传了出来,随即一个女人从福伯的卧室里走了出来。
四眼相对,李锦破几乎不敢相信,这女人竟然就是前夜在他果棚里跟他连下三城的银荡女人于沛瑶,怪不得那条黑狗那么熟悉。
更令他不解的是,于沛瑶对李锦破的到来并没有表示出过多的惊讶,仿佛早有准备似的,略一微笑,就装作害羞的低下了头。
福伯以为只是李锦破惊讶于于沛瑶的美色才如此惊讶,也没有多想。
这是福伯的悲剧,上过无数的女人,最后领回来做老婆的女人却是早就被接班人上过了,而他还蒙在鼓里。
“福伯,嫂子好漂亮啊。”
李锦破装作没事般的说,心里却不是滋味,这女人在果棚里还说给他当媳妇呢,转眼就成了福伯的老婆了,虽然他并不是真的要她当他的老婆,但是这转变也太快了,快得让人接受不了。
于沛瑶听了李锦破话,很隐秘的向他抛了个媚眼,那情意,李锦破却能看懂。
福伯并没有觉察,笑呵呵的,然后向李锦破的耳边俯过去,小声的叹气说:“可惜你福伯现在没那艳福了,这是狗日的天意啊。”
“说什么呢?”
于沛瑶见两人交头接耳的,抬头不解的问。
“没事,老婆,你去准备点酒菜。”
福伯缩回头,呵呵笑着说,“小破,听说这两天你够忙的,还大闹婚礼了。”
于沛瑶一听,很听话的点点头往厨房走去了。
“福伯,我的事情先别说,说说你这是怎么回事?”
女人一走,李锦破靠近福伯小声的问。
福伯看着女人进了厨房,小声的回答:“连我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啊,但又像是冥冥之中有天意似地,前天早上由于伤还有点痛,我本不想去赶集卖肉,但是好像有一股力量推着我一样,让我还是爬起来推着车子上路了。那时候还很早,天灰蒙蒙的,我骑车了小段路的时候,差点撞到了这女人,她怀里抱着个孩子,急着赶路,我赶紧停下车问她这么早抱着孩子要赶往哪里。女人说孩子受了凉发高烧要赶去医院,可是这么早没有车,只有自己背着孩子跑了。”
“发高烧?”
李锦破一愣问,难道女人是因为孩子发高烧又不愿打扰自己才不辞而别的吗?
“嗯,孩子确实是烧得很厉害的,我二话不说就搭着她娘俩往小镇医院赶去了。终于在医院打针让孩子退了高烧,女人问我是不说后湾村的,然后说我是她的救命恩人,非要跟着我回家过日子,我当时都懵了,几乎不敢相信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女人竟然要跟着我过日子啊,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福伯一副现在都不敢相信的样子。
“就这样领着她回来了?”
李锦破已经明白了几分,可女人为什么要跟着福伯呢,她是心甘情愿的吗?
“嗯,她说她是无家可归的,我半信半疑的就带着她回来了,这两天看来还真没什么异样呢。只是你福伯现在没能力享受了,哎……不知道还能不能起来呢。”
福伯说着又叹了口气。
李锦破刚要说,女人于沛瑶从厨房走了出来,手里端着菜,俨然一个贤妻良母的样子,看到福伯两人又在说悄悄话,说:“又说什么呢,桌子还不摆好?”
“好……好。”
福伯很是听话般忙不迭的摆桌子。
两人一唱一和配合得好像是一对老夫妻的样子。
李锦破站在那里确实就是一个宾客。
桌子一摆好,女人陆陆续续的把酒菜都上齐了,还给他们两人各倒了一杯酒——福伯泡的狗鞭酒,而她,站在福伯身边倒酒的时候不断向李锦破抛媚眼,那眼里满是笑意,柔情荡漾。
李锦破赶紧低下头不敢看她,怕让福伯发觉,这女人,胆子也太大了,可能那夜的滋味还萦绕在心里头,痒痒的吧。
“吃酒咯,小破,说说你这些天的遭遇啊。”
福伯轻敲筷子说。
“呵呵……不急”李锦破笑着说,“嫂子,一起喝点酒。”
“我不会喝呢,你们喝吧,我就陪着吃点菜。”
女人于沛瑶也笑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