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公子一听美人儿口气森然的说要杀他,再看着她腰上悬着雪亮的利刃,更是怕得不得了,于是凄苦的说:“想来想去小生与姑娘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今天姑娘突然将我绑架来又要杀我,若是死了居然还无法知道我是为何而死,想起来真令人悲伤啊。”

公子原想用悲情引起绛仙的同情,好告诉他这前因后果,然而绛仙听到他的话,只是不言不语,星眸灼灼,眼儿眨也不眨的望着公子,像是若有所思。

公子见着原本占了自己整个心房的美人儿绛仙,那娇艳可爱的面容就近在眼前,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要杀了自己,只是她是当下心中之最爱则无可否认,若是难逃一死,也情愿为她而死,于是一个翻身的坐起来,神色平和的说:“若是姑娘要杀我,我虽命丧姑娘之手,也是死能瞑目,此生了无遗憾!”

唉!

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只有书痴和情痴才会讲出这种不合理的傻话,然而世间情之一字,不是以道理可说的,偏偏这种话在必要之时最能打动人心。

绛仙听到他这番奇怪的话,觉得十分讶异,过去也掳过几个富家的公子哥儿,每到节骨眼上都是乞命求饶,从未见到像谢廷玉这样的,于是催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公子突然面色一红,眼睛不敢直视绛仙,低声说:“小生对姑娘一见钟情,姑娘的美丽脸庞,窈窕身段,早已深印于心中,我见姑娘之五官肌肤,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使我神魂颠倒,我爱姑娘实发自内心。如今姑娘要杀我,宝剑为姑娘贴身常佩之物,以之杀我,犹如我得以间接一亲姑娘之芳泽,这正是死得其所,又有何憾?”

公子这番表白之后,自忖会触怒绛仙,因此低头引颈,等着绛仙一刀下去给他一个痛快。

不料,绛仙听完公子这番话后,脸上冰霜尽释,嫣然一笑如春花绽放,突然伸出玉手紧握公子手腕,身体偎进公子怀里,粉脸微红,含羞低首,贴紧公子胸前。

显然公子这番话解开了美人儿心中的节,真正打动了她的芳心,江湖儿女情爱表现直截了当,不会像寻常百姓女儿家的扭扭捏捏,自然而然的就贴身上去。

公子见她的突然纵身入怀,先是一惊,立即转为一喜,鼻中嗅着她的发泽幽香,令公子心花怒放,静心领略这番温柔,也不再管自己身陷险境的安危了。

绛仙依在公子怀里幽幽的说:“公子为朝中重臣爱子,小女子则为江湖卖艺女子,两厢比较,门不当、户不对,地位悬殊,公子就算是爱我,也不可能结为连理、绝无厮守白头之望也。”

公子一听急急辩解说:“男女相爱,只要出乎至诚,非门户地位可以左右,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小生视姑娘为天人,对于姑娘实在不敢稍存奢想,若姑娘愿意眷顾小生,则真正是三生有幸,小生必然欢喜无尽,对姑娘珍之惜之、终生不渝。”

或许有人会问,即然那绛仙都已投怀送抱了,谢廷玉这呆子还讲那么多做什么?

最后还要问别人爱不爱自己,干脆先上了,以实际行动表示,那不是很好的吗?

呵呵,可别忘了这绛仙窝进了公子怀里时,腰间还悬了把宝剑,虽然她对公子颇有好感,然而对于公子感情一事还有许多疑虑,若是话说得不中听,或是做出超过之举动,绛仙那宝剑一挥,可就不知道身体的那个部分会分家了,因此还是要将话说清楚、讲明白,多说几个爱之后,这才好做哩……您问要做什么事?

这是明知故问嘛!

就是将说过的“爱”多“做”几番,做爱做的事,了解了吗!

绛仙低着头偎在公子胸前,隐约可听到公子之心怦怦然,自己那一寸芳心,似乎遥为呼应,也是跳跃不能抑止。

公子见绛仙不动如斯,以为她不好意思了,于是揽着她雪白的玉颈,抚摩着发鬓,低声问说:“我刚才所问的,姑娘为何拒不回答呢?”

绛仙才不急着回答问题呢,她将头贴于公子胸前,正在试探公子说爱自己,到底是真是假,是否出于真心,幸好公子这番言论,呼应着他的心跳,果然是出于心声,不过绛仙仍不放心,低着头,细声而尖锐的说:“能够有始终如一的人实在太少了,特别是有钱的纨裤子弟,每每轻易承诺,最后却言而无信,当有求于人时,指天誓地的,到了事过境迁,则见新忘旧、误人一生,受骗者则后悔莫及,而骗人者则坐拥新妇,喜新厌旧、乐不斯蜀,毫不挂念当年海誓山盟的白首之约。我姐姐绛珠,就是京中兵部次子胡心源之弃妇!想当初,胡子不也是信誓旦旦要与她永结同心的吗?”

啊!

原来绛仙有这番顾忌啊,若是一位花心大少,回答到这问题时,只怕是难过绛仙测谎之术,偏偏却遇上了咱们情窦初开、正当纯情的谢公子,因此下面这番话,就成为通关秘诀了。

公子听了绛仙所说,哼哼冷笑一声说:“姑娘所说的,也不能说有错,不过天下薄幸少年固然多,但也不能以偏概全,抹煞了笃情专一男子之精诚。我今年十七,父母尚未为我论嫁娶,然而也听说有许多人想要为我说媒做摄合山,然而小生对于庸胭俗粉总觉得不值一顾,如今对姑娘则是一见倾心。小生固然知道,姑娘若是要嫁我,必然有极大阻难,先说父母大人必将以门不当、户不对横加反对。然而小生现在可以向姑娘起誓,我的心已坚如铁石,决不受任何威压所屈服。小生不善于用情,至今尚无任何女子,可以令小生心中生出如此爱苗,得以热情如斯的向佳人倾吐,若非像姑娘如此人品者,小生绝不会轻率的吐露心中爱意。”

来来来,大伙来评论评论,您看看这番真心话多令人感动啊……咦?

这会有人问了,公子这番话只怕是夸大不实,他将自己说得似乎很纯情,若是对照他将家中俏婢,以及前日所见的大家闺秀,当做假想对象意淫一番,似乎有所不符……

……

呵呵呵,这可就说到重点了,这“假想”的意思,就是只想想而已,没有真的要去做,因此公子现在觉得,既然如今心有所属,一心只想着绛仙一人,这种代表自己真情的话,是绝不会再对第二位女子说出来的。

因此讲出了这些话,正是脸不红、气不喘,理直又气壮,连带着那胸中带着韵律的怦怦心跳,自然让绛仙听出是发自于肺腑的真心话。

绛仙听了他这番话之后,久久默然无语,内心几番思量,在白天的时候见到了谢公子,觉得自己看过的公子书生多了,可说是阅人无数,然而当真没见过如此俊俏,然而表情又如此纯真的美少年,心里还真是有点喜欢他。

在表演结束领赏之时,两人目光彼此交缠之际,似乎又是心中灵犀一点通。

后来绛仙受命擒拿谢公子回山寨,不得不前往谢府执行任务,然而进了他的房间,看到桌上那张写满自己闺名的纸条,心中更是震动,看起来两人真是郎有情、妹有意。

因此将他带回来时,忍不住就趁着谢公子昏迷时,沾了他一点便宜,探了一下他的底细……嗯,好像改为底“粗”比较传神。

如今将这话都讲明了,而自己的听心之术更印证了谢公子对自己的一片真心,那么还有什么话要说?

于是绛仙徐徐抬头,正色的问公子:“你果然是真心爱我吗?”

公子慨然说:“爱与不爱,这中间还能做假吗?而我现在对你,还能使出诡计吗?姑娘可以为小生设身处地的想想看!”

公子在说这些话时,绛仙虽然星眸注视公子的俊脸,然而似乎心神不属,另有所思,好一会之后,忽然握紧利刃的刀柄,咬牙切齿的对着公子说:“我也不再计较公子是真爱我还假爱我,我已决意要嫁给公子,而且发誓要排万难达到这个目的!公子只要不负我,我则虽是赴汤蹈火、饮刃餐刀,都无怨无悔守护公子。听公子所说的,唯恐令尊令堂将会对我们的婚事作梗,岂不知我之父母,对我的婚事,可允许随意嫁任何一人,唯独不许与公子结亲!”

廷玉听她那么说,只当绛仙的尊长以掳人勒赎为业,只要用金银钱财就可以打发,于是自信满满的说:“尊亲大人的阻挠,依小生看来,只要厚赠聘金,就会对我另眼看待了。”

绛仙冷冷的说:“哼!虽金山银山,他们都不希罕,老实告诉公子,他们所希罕的,正是你这一颗脑袋!”

公子一听十分惊愕害怕,忙问怎会如此,绛仙说:“此时不宜告诉郎君,然而郎君可以放心,只要有我在,郎君的生命可保无忧。”

听这话,可知这绛仙可是敢爱敢恨的江湖儿女,看出了谢公子的真心,于是下定决心嫁定公子了,连称乎都改为“郎君”了。

而且显然艺高人胆大,才敢出言保证公子的安全。

然而公子被她的话吓得不知所云,面露惊怕的表情,绛仙看了心中不忍,于是婉言安忍他说:“别怕别怕,我不是说有我在就可以保护郎君你吗……你肚子饿不饿?”

公子见到绛仙温柔的一面,这时才放下心来说:“晚餐吃得甚饱,此时不需要吃东西。”

嘿嘿,这句话说的好,所谓饱暖之后思什么来着……嘿嘿,您机灵,唯们也就不明说了,廷玉既然饱暖了,自然想着别的事了。

于是公子解衣缩到绵被中,故意做出畏寒的样子,拽着绛仙的手说:“我独自一人睡,却留着你坐在一边,实在于心不安,不同两人同卧也可互相取卵。”

好像打错字了,应该是取暖……不过谢公实在想要说的,是要绛仙过来取精哩。

绛仙也不回答,被他顺手拉了过去。

公子对她身上的配刀十分顾忌,于是说:“利刃可先放到一边。”

绛仙不置可否,随手将刀取下挂在墙壁上。

两人都躺在床上了,公子又说了:“你的外氅沾满了外面的霜露,寒气逼人,快快脱去吧。”

绛仙一听有理,起身将黑色镶白的外氅脱去,仍是不言不语。

公子见到她仍穿着早先见过的战衣,于是说:“这战衣包得紧紧的像是扎端午的粽子,怎么能睡得好,快解开脱去好睡觉!”

绛仙见到公子一副关心的模样,秋波一转,似乎不忍违拗公子的情意,于是一声不响的脱去战衣,而战衣之内,则为桃红色之紧身小袄,公子将手伸出被窝,急急的想将她拉进来被窝来,绛仙则是既不出声拒绝,也不出声应可。

公子虽然花尽了吃奶的力量,犹如蜻蜓妄想撼铁柱,硬是拉她不进来,拉了半天都没力了,不禁喘息的催促说:“外衣都脱去了,最好赶紧躺进被窝里,否则为寒气所侵,只怕会伤风感冒哩!”

呵呵,人家姑娘经常练功身体好得很,也不见得会伤风感冒,只怕公子你无法将美人儿弄上床,情欲无法满足,病相思患疯癫才是。

只是这份体贴的话,倒也让绛仙无可辩驳,于是她粉脸红晕,不言不语的放松身体,顺从的躺到床上。

公子急忙将被窝盖在她的身上,绛仙将身体贴在公子身边,面向外含羞侧躺着,公子看不到绛仙的表情,也不敢轻举妄动,随便动手动脚,于是轻轻拍着她的看肩,低声呼唤着:“绛仙妹妹,何故背对着我睡呢,是不是讨厌我啊?”

呵呵,您看这谢公子多么有分寸啊,既然都躺在一块了,叫声妹妹当然就比较亲热了些,明明知道女孩子喜欢自己,只要害羞不好意思亲近,于是故意讲些反话。

果然绛仙一听他这么说,也不想让情郎误会自己,于是慢慢的将身子转了过去,与公子成为面儿相对的样子,只是将双眼紧闭,装成熟睡的样子。

公子只觉得对面飘来阵阵兰麝幽香,这会真可以好好细细观看绛仙那一张娇媚粉脸,果然是端丽娇娆,正因不惯与男儿共卧,正翠眉微颦,在那妩媚俏丽中更含有一种英武之气,可说是婀娜之中带有刚健。

公子面对如此霹雳娇娃,真是爱之、恋之,然而却又惧之、畏之,正如那多刺玫瑰,色、香、味俱佳,然而梗上多尖刺,若要折花则要十分谨慎,稍不小心就有伤手之恨。

公子与绛仙对卧良久,饱看美人儿娇容之余,更渴望于下一步动作,然而未能熟悉对手性情,不敢冒险深入敌后,一阵迟疑之后顿有所悟,若是这美人儿无意于我,那在劝她解衣就寝时,何必那么柔和驯服,事事依我意而为呢?

同处一个被窝,离最后一关只是近在咫尺,即然对于已城门大开,我犹不知列队而入,仍在城外徘徊不已,真可说是呆头呆脑,愚不可及!

一想到此,色胆顿然壮大,慢慢伸手试着采取绛仙的胸际,同时小声问:“妹妹所穿小袄,质料柔软香温,摸起来滑不留手,可是丝绸所制,只可惜太薄不足以保暖,不知袄内是否有衬里?”

绛仙继续装睡,公子见状胆子更大,右手沿着找到小袄下端,依着他的话是要查看小袄的衬里,实际上是期望里面没有衬里,手伸入之后摸索而上,深入一层,果然与绛仙的玉肌相接触,那触感细腻柔嫩,比那丝绸还要滑不留手,手是越摸越上面,终于遇到了山峦起伏,左右对峙的两座玉峰,这峰儿占地不广,但高耸耸的,表面质地柔滑,但颇具弹力,此时公子的心儿大跳不已,都快跳出胸口了。

于是公子的手儿,便在登山人般,在两峰之间爬来爬去,到了峰顶之时,触感又有所不同,先是柔软如棉,指尖特意点动一番,那峰顶居然鼓胀起来,当公子在玉峰间抚摸时间愈长,绛仙之呼吸就愈短,并将星眸微启,看着公子装做嗔怪状。

廷玉则是装成没看见,闭上眼睛一副陶醉的模样,越摸越急,越摸越有趣。

过了一会儿,似乎怕右手孤掌难鸣,于是左手援军也紧急开到,各据一制高点,揉捏不已,真是乐不可支。

绛仙之芳心跳跃不已,几乎要跳出胸口,只觉得胸前蓓蕾经过公子一番开发,弄得全身酸软无比,樱唇微开,声细如蚊的说:“你到底要做什么,这么捏捏弄弄的,真令人不耐烦。”

公子微笑着说:“这还是小事哩,就开始嫌不耐烦啦,还有更令人不耐的事还没做呢!”

才说完,双手慢慢的往下移,移动到一半突然停止,握住她亵裤的带子,就预备将其解开来。

绛仙心中一惊,急将手往下,布置好防御工事,同时满脸红晕,那娇艳的模样,比起春雨后的桃花还要美丽。

公子想要推开绛仙掩住下体的双手,然而始终不能如愿,于是发急着说:“好妹妹不是已经答应要嫁给我了吗,既然要嫁我成为我的夫人,那么你应知道,妇人三从之中,从夫之命最为重要;夫唱,妇应随之,且为夫将做之事,乃夫妻必读之一课,好妹妹不应该故意阻碍。”

绛仙羞态如故,低声回说:“今夕何夕,是适合读夫妇一课的时候吗?”

言下之意,好像时候未到。

公子笑着说:“好妹妹说得是,今夜并非良辰吉日,然而我俩既然已要结成夫妇,就不必斤斤计较读课时间,反正迟早终须一读!可叹为夫性子特急,好妹妹再推三阻四,只怕鱼儿挂臭,猫儿叫瘦,你我皆无好处,何况鱼儿已至馋猫嘴边,还要强忍着不吃,岂有这种道理?”

绛仙听到这番歪理,也不知如何回答,只能低头闷笑,这一笑可笑出破绽来。

绛仙所以能够维持最后防线,不被公子攻破者,主要依赖所练内功精湛,将气一运,凭公子寻常气了,当然是动她不得,如今听到公子一番歪缠,忍俊不住的娇笑不已,这一笑则气破,气破则力散,力散之后手松,于是最后防线如黄河之决堤,顾此则失彼,终于裤带松脱,亵裤入公子之手,随手塞于床下。

公子此时是如鱼得水上下其手,绛仙则是既羞怯又慌乱,虽有双手可挡,然而被攻之面甚广,百忙之中不知护卫何处为是,于是曲起身子,头埋在被窝中,看都不敢看公子一眼,再也不是日间一骑奔驰,初展神弓时英武雄姿傲然神情矣。

公子一面用手在她身上游移,一面劝之慰之,一番又一番的挑逗,使得绛仙早已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亵裤已去,那又何必留着小袄,于是终于将绛仙拨了个光溜溜。

接着公子开始施行各个击破之策,绛仙肩部想要挣脱,公子便以下颏镇压住,手臂还想插手下方,公子便以双手缚束住,然后依序将细嫩的腿儿,柔软的小腹,一一旗鼓相当的相对贴住。

接着小两口在被窝中发生了啥事,引述原书如下:或人曰:“读夫妇之一课,宜乎各展所长,淋漓痛快,方为上乘。”

公子之与绛仙也,当然也不能逾此范围,其始也,茫然以接,愓然而痛,继之愈痛则愈快,愈快则淋漓尽致!

终则先生授课毕,颓然出课室之门。

鱼更三跃,公子即枕微曰:“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所谓落英缤纷者,也就是所谓“春至人间花弄色!”

的另一解,公子是又惊又爱,绛仙则是若即若离,一个是初尝滋味,一个是乍得甜头,水乳交融,两情浃洽。

曾几何时,注定了一重公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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