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已深,深夜入城有着必不可少的备案程序,城防司这样的记录可以让警务部在查案需要时找到更多的依据。
就像陆斯恩曾经的深夜入城记录就成为了他牵扯上孔特雷拉斯大主教谋杀案的佐证。
今天戈蒂斯堡的劫狱案,也有可能牵扯到陆斯恩,但陆斯恩并不介意留下这样的证据。
对于巡骑警和枪与花骑士团的骑士们来说,如今的伦德实在太复杂纷乱,孔特雷拉斯大主教的死亡还没有找到真凶,布鲁斯林里格里沙尔塔小姐被袭击的案子让吉尔伯特先生承受了很大压力,王者之剑又险些失窃加布里尔三世陛下大发雷霆,圣格兰姆耶的到来也必须提升巡防等级,更何况一系列针对圣伯多禄教廷密探据点的追捕和剿杀行动也需要大量的人手,现在戈蒂斯堡还有人劫狱,这些事情似乎在告诉人们,伦德在一夜之间不再太平。
人们可以指指点点,喷着口水指责警务部的无能,这些事情其实很难连累到普通人,置身事外的他们更有精力和底气申诉着要求警务部的某些大臣下位,而这些大臣迫于舆论压力,又将压力转移到了具体从事这些事务的巡骑警和警察们。
甚至连枪与花骑士团也受到不少压力,毕竟这些事情中有许多是发生在枪与花骑士团的传统地盘中。
这些日子警务部和骑士团的联合办案,不得不去得罪许多权势人物,他们多半不是很配合,对于警务部和骑士团的调查觉得是让他们失身份的事情,像陆斯恩这样毫无半句怨言,尽心配合,而且还有着显赫身份的人,很自然地得到了巡骑警和骑士们的好感。
他们将城门打开到最宽敞的位置,以表示他们的敬意。
“真是一群值得伦德市民信任和嘉奖的人。”陆斯恩牵着伯德纹马走入伦德,却没有往尼伯龙根喷泉的方向赶往西门,他在前往西里尔区之前,还有一个地方要去。
他来到了路德大街街口前方,在这里他曾经和凯莱儿碰到了卖手工编织包的维琪。
维琪的父亲老约翰现在已经是塔克区警务局的副局长,虽然在塔克区比不得其他三区的职务有着各种来路的丰厚油水,但老约翰已经可以轻松地供养家庭了,自然没有必要让维琪出来卖那些手工编织包。
可是陆斯恩还是看到了维琪,小女孩变得白净漂亮了许多,手指上也没有再包着黑乎乎的绷带。
她带着一些布包,她的手工也进步了一些,想来老约翰和约克区警务部也打了招呼,那些巡骑警和警察也不会再找维琪的麻烦。
那双眼睛依然清澈干净,像挂在罗秀睫毛上的泪珠,陆斯恩突然想起了这样的比喻。
那个维琪的邻居,曾经欺负过维琪却被陆斯恩赏赐了一个拳头的中年妇人也在这里,看到陆斯恩,她慌慌张张地跑开了。
“珍妮大婶最近经常做噩梦,她说一定是因为你诅咒了她的缘故。”维琪看到陆斯恩,十分高兴,虽然陆斯恩早已经看到了她,她依然跳起来挥手引起陆斯恩的注意力。
“那真是不幸。”陆斯恩说道,摸着维琪盘在头顶的发髻,“你先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维琪点了点头,收拾好布包离去,她一步一回头,看着陆斯恩正在望着旁边一个花摊。
维琪在花摊买过一盆花,卖花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姐姐,维琪甚至觉得她只比格里沙尔塔小姐差一点点。
陆斯恩也这么想。
卖花女扎着一条小碎花头巾,是塔克区那些需要和男人一样工作的强壮妇人最爱的花色,她娇小的身体隐藏在杂色的裙子里,一头灰色近乎浅黑的发丝披散在柔弱的肩头,她坐在她的花摊后,静静地看着在她身前走来走去,驻足回头的行人。
她十分漂亮,很难见到有这样漂亮的卖花女,总让人觉得她比她卖的花更加漂亮。
这样的卖花女常见于玫瑰小说,她会碰到那种有些家世,有些金币的纨绔子弟,他们轻佻地挑起卖花女的下巴,用和花街女人调情的语气和她说话,“我要买花,就是你这朵。”
陆斯恩看着的这个卖花女正好碰到了这样的纨绔子弟。
“萨芬庄园有一大片的花圃没有人搭理,我正好缺少一个爱惜花的女工打理。”这位还是懂得收敛和技巧,虽然他的假领子和衬衣的色调并不十分搭配,但都是很讲究的货色。
萨芬庄园在佛吉尔七区,是个小有名气的家族庄园,陆斯恩有些印象,这个家族的徽章上有一朵灿烂盛开的洋槐花,但是这个庄园里有没有一大片的花圃,陆斯恩就不清楚了。
卖花女抬起头,用她那双比她的脸颊更加漂亮的眸子看着和她搭讪的男人。
“我知道你十分喜欢花,当我靠近它们时……”男人半蹲着身子,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体会着那混杂着各种花香的味道,“它们告诉我,你像一位温柔的母亲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它们,它们十分幸福,你听……”
男人举起一盆落斯曼藤花,将花瓣凑近卖花女的耳侧,“它们在幸福地歌唱,就像唱诗班的孩子们诵唱《天使颂》时一样动听,你听到了吗?”
卖花女似乎觉得这个男人十分好笑,她的嘴角牵扯出淡淡的欢颜。
男人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放下那盆落斯曼藤花,诚恳地看着卖花女,“我对花的感情,就像你对花一样,但我实在没有太多时间打理它们……虽然我每天早上都会在花园里看看它们,但它们似乎更需要一个能够聆听它们要求的朋友,我觉得你非常适合成为萨芬庄园那些名贵娇嫩花卉的朋友,你会照顾好它们是吗?”
“先生,你要买花吗?”卖花女将被男人弄得花形散落的落斯曼藤花整理好,“如果你不买花,请你走开好吗?”
男人有些尴尬,他觉得这个卖花女一定是贫苦人家的女儿,没有接触过多少有身份学识的人,更不懂得什么叫情调,什么叫调情……他咳嗽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我的意思是,需要一个女工,我可以给你……”
他稍微考虑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数目,太多了他未必愿意支付,太少了又失了他的身份,他必须说一个能让这个卖花女喜出望外又符合他心意的数目,“三个金币的年金,当然我也可以按照你的要求以银币和铜币支付。”
塔克区的贫民拿着金币和银币可不怎么方便,男人不经意地显示他的细心。
卖花女接过名片,看了一眼之后,随意地丢在地上。
把对方的名片当面丢弃,这可是一种赤裸裸的侮辱,男人有些愤怒,她居然敢这样做,难道是因为作为塔克区的贫民不懂得礼节吗?
“既然你这么爱花,就成为它们的一部分吧。”卖花女想了想,似乎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
男人还在思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思绪突然中断了。
男人的身体无端溃散,变成一粒粒在空气中闪烁的光点,像一场雨,纷纷落下。
那些花沾上这些光点,竟然散发出异样的色泽,一朵朵半开的蓓蕾绽放出娇柔的芳香。
卖花女露出满意的笑容,对她的花说,“你们现在十分幸福吧?”
她坐在那里,看着花开,似乎还在静待花落。
陆斯恩看到这一幕,并不惊奇,像刚才那个变成花肥一样的男人走了过去。
他没有说需要一个女工打理花圃,大概在他之前对这个卖花女有所企图的男人都已经变成了花肥。
“《日经》中有记载,始祖教训圣伯多禄,美德带来幸福,它们的幸福,来自于一个男人的消失,这是美德带来的幸福吗?”陆斯恩对卖花女认为她的花十分幸福的话,表示了怀疑。
这是他的开场白,虽然这种开场白并没有什么意义。
“有这样的话?”卖花女回忆了一下,想不起来,轻轻摇头,“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
“你也不记得《日经》和《月经》里的话?”陆斯恩觉得十分好笑。
卖花女摇了摇头,理所当然地道:“你都忘记了许多事情,我自然可以不记得。”
“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这是弗洛希德说过的话吧。”陆斯恩笑了笑,转换了话题,“弗洛希德用群畜形容代指普通人,他说群畜的软弱产生了一种与颓废派的软弱十分相像的道德,他们心照不宣,他们结成帮派……大型的颓废宗教教派总是依靠群畜的支持,群畜身上本来没有任何病态的东西,群畜本身不可估量,不过群畜不能决定自身的屈从,它们离不开牧人——教士懂得这一点……国家是不知己的,不够亲昵,国家无法引导良心,教士又是用什么方法引导群畜呢?”
陆斯恩捧着一瓶盛在玻璃杯里的水仙,低头闻着芬香,问卖花女,他的动作十分小心,很显然他十分喜爱这瓶水仙,以至于他露出的陶醉表情都是如此自然。
“驱使人前行的唯一原则乃是痛苦,痛苦高于快乐,快乐不是肯定的精神状态,是颓废的,消极的,所以教士引导信徒,必然要让他们感觉到痛苦,这就是忏悔,忏悔他们的罪,在忏悔过程中为自己的罪而痛苦,从而前行,走入天国。”卖花女这样解释。